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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防部今天說,有關採購拉法葉艦佣金仲裁案,法國台利斯公司已依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判決結果,一併返還佣金與相關訴訟費用加計利息,總計美金8.75億餘元(約新台幣252億元)。


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說,這筆款項目前已在國防部戶頭裡,近期將依國家法令規定,配合國庫銀行辦理繳回作業。這筆款項的返還意義,在於法方接受判決結果,也捍衛國軍清白形象。


國防部表示,「本案僅為單純的商業糾紛」,未影響台法既有軍事合作推動,並敬佩法國政府維護法治的立場,相信在法律程序終結後,雙方合作關係必能有更穩定發展。


國防部說,案件訴訟程序超過10年,在行政院、監察院指導、立法院監督及國家安全會議、外交部、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協助下,國防部督導海軍堅持法律程序,捍衛國軍清白形象,這項結果充分彰顯國軍維護國家利益的努力。


台利斯公司因違反契約排佣條款規定,為維護國家權益,由國防部授權海軍司令部代表中華民國於90年8月22日向「國際商會(ICC)仲裁法庭」提出仲裁聲請,並於99年5月3日經仲裁法庭判決台灣勝訴,台利斯公司應給付台灣違約金5億9100萬美元,另應加計利息、律師費、仲裁規費等相關費用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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